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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安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3:59:16 浏览量: 发稿人:达兴招采网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安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郑港经发【2020】 491号批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安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XDEC-A20210133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保航二路以南,规划物流二街以东。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319.26万元,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5.50亩。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的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7设计周期:共计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自初步设计确定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以资质证书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近1年连续不间断的社保(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设计过至少1项不少于5800平方米的类似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服务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尾页、签字盖章页、显示合同金额、招标人或业主、承担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页。

3.5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v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查询有行贿结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4.3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的相关承诺;

7)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备注:4.4投标单位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5以上资料领取文件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6携带资料须参考“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4.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2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达兴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话:0371-68865936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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