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安阳豫东北机场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2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阳市交通机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安阳豫东北机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2项目地点: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瓦岗村
2.3项目规模:新建安阳机场的性质定位为国内支线机场,在机场分类中属小型机场。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长2600米、45米宽的跑道,主降方向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建设6000平方米的航站楼、7个机位的站坪;建设一座塔台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供水、消防救援等设施。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民航专业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为飞行区工程、空管工程、旅客航站楼工程(民航专业部分)、机场安全保卫工程等;一标段投资总额约5.4亿元;
二标段为非民航专业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为旅客航站楼工程(非民航专业部分)、生产辅助设施工程、机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总图工程等;二标段投资总额约1.8亿元。
具体划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结算价格确定及跟踪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及跟踪造价咨询;(2)负责进度结算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书;跟踪审核报告书包括进度审核报告、进度结算审核单、进度结算审核书(书面及电子版)、完整的工程进度审核结算审核依据书面材料及电子版;(3)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4)负责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工程变更、签证造价和零星工程造价的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工程洽商和索赔及反索赔费用的计算等;(5)参与材料、设备市场调研,提供建议价,及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事项审核;(6)其它项工程造价跟踪。
2.6 服务期限: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算完成并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如有)审计后。
2.7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造价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十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相关专业毕业证日期为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企业缴纳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交纳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民航专业部分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须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民用航空类项目(要求:民用航空类项目业绩中民航专业部分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三个环节)完成的成果文件(已完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的成果文件,正在实施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中一个环节的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民用航空类项目或民航专业部分投资额)时需提供委托人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拟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须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民用航空类项目(要求:民用航空类项目业绩中民航专业部分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三个环节)完成的成果文件(已完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的成果文件,正在实施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中一个环节的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民用航空类项目或民航专业部分投资额或项目负责人)时需提供委托人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二标段(非民航专业部分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人须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三个环节)完成的成果文件(已完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的成果文件,正在实施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中一个环节的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投资额或房屋建筑类项目)时需提供委托人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拟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须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单项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三个环节)完成的成果文件(已完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的成果文件,正在实施项目须至少提供三个环节中一个环节的成果文件)。业绩证明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投资额或房屋建筑类项目或项目负责人)时需提供委托人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自成立之日起算。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以来在企业缴纳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交纳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
3.6.2投标人提供企业近期(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3.7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 2021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二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领取招标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具有提供以下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能力: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拟派授权委托人相关资料、企业纳税和社保证明、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告、信用查询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
(注: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0日 9时30分,地点为河南达兴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达兴招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交通机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友谊路1号
联 系 人:李昊东
电 话:0372-2551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