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航空港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DEC- A20231121
3.项目规模:航空港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位于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中17条河道防洪工程(详见附表)主要对河道进行防洪能力提升,共计提升改造河道长度约110.3公里。通过项目建设,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防洪排涝能力,有助于构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防洪防涝体系,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推动港区全面形成防洪排涝、应急管理、物资储备的内涝防治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时代城市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根据工作需求,现拟针对项目中丈八沟等17条河道防洪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采购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17条河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协助甲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性工作。
(每条河道作为一个子项目单独编制环评报告表,并申请环评批复文件)
5.质量要求: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达到采购人及相关标准的深度和要求,完成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件。
6.服务期限: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取得17条河道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为止,提交工作成果的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9.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注册并提供网页截图。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业绩(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在近三年内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2月08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响应人在参加本项目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询比文件: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响应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询比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达兴招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371-56567536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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