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豫港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园B区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郑州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园B区展示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XDEC-A20220437
三、变更内容:
1、原“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确定,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
2、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原询比文件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六、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监理人下发开工令后,3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2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85%;3、工程结算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此处付款前应提供等同于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结算价款(如需审计,为审计后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期届满,扣除合理费用后30内无息支付。如需审计,发、承包人双方均同意按照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进行结算,若工程经审计后的结算价低于发包人已支付工程款金额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还超出部分工程价款,且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款退还通知后15日内将超出金额退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每逾期一日,承包人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资金使用费。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支付延迟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价款等额的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现变更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六、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监理人下发开工令后,3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20%;2、硬件设备到场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硬件部分合同价格的6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签约价的85%;4、工程结算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此处付款前应提供等同于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5、结算价款(如需审计,为审计后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期届满,扣除合理费用后30内无息支付。如需审计,发、承包人双方均同意按照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进行结算,若工程经审计后的结算价低于发包人已支付工程款金额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还超出部分工程价款,且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工程款退还通知后15日内将超出金额退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每逾期一日,承包人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资金使用费。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支付延迟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价款等额的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询比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变更后的为准。
四、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达兴招采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豫港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371-56567776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2022年05月06日